关于对《乡村旅游点(接待户)等级划分与评定》(报批稿)推荐性地方标准进行公示的通知
根据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,已完成《乡村旅游点(接待户)等级划分与评定》推荐性地方标准制定工作。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,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,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,截止日期2018年6月26日。
如有不同意见,请在公示期间填写《意见反馈表》(见附件3),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至青海省标准化研究所。(邮件主题注明:报批公示反馈)。
公示时间:2018年6月12日-2018年6月26日
公示意见反馈邮箱:qhbzh6145102@126.com
传真电话:0971-6145102
2018年6月12日